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
一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;副主任1名;委员若干名。由院长任主任,院感科负责人及护理部主任任副主任;由部门、科室负责人任委员。
二、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动、变更,要求在十五日内下发人员调整通知。
三、院感科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,负责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有关工作。
四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及卫生部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,制定我院的感染预防和控制规划、标准、制度。
五、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收集整理的医院感染监控、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、措施,根据各项卫生学标准,对医院现状进行分析、考评。
六、对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。
七、委员会要每季度督查院感控制工作实施情况。
八、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,讨论研究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,并着重落实解决重点或难点问题,遇到紧急情况随时组织召开。
九、会议由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;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,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。
十、出席会议人员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3/4。
十一、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制,表决通过的决议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,相关科室遵照执行。
十二、委员会办副主任负责进行会议记录,会后由院感科负责编写会议纪要,并向各部门通报。
十三、根据《综合医院建筑标准》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,对医院改建、扩建和新建,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十四、研究、协调、解决其它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要事宜。
昆山虹桥医院
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
一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,讨论研究医院感染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并着重落实解决1-2项重点或难点问题,遇到紧急情况随时组织召开。
二、会议由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,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,由副主任委员主持。
三、每位参加会议的委员应签到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须提前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请假。
四、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3/4。
五、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制,表决通过的决议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,相关科室遵照执行。
六、院感科负责进行会议记录,编写会议纪要,并向有关部门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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